宜兴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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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兴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%
昨天,宜兴日报社记者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获悉,自9月1日起,我市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%降为20%,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变,仍为20%,两者均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。
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,指的是不管贷款职工名下有多少套房产,也不看职工此前商业贷款的次数,只按照该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来计算。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,夫妻俩为一户,统计的为夫妻两人总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次数。市民在首次公积金贷款还清的基础上,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的住房,即可享受此次发布的新政。据了解,这是自今年4月22日起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%后,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又一次调整。两次调整,将进一步加大对改善型住房消费的支持。
另外,随着央行8月26日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,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做出调整。目前,我市住房公积金五年以下(含五年)、五年以上贷款利率均已下调0.25个百分点,分别为2.75%和3.25%。从8月26日起,新申请的首次及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,均按新利率执行,此次调整前已发放的贷款,年内还将照原利率执行。对比原利率,以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60万元、30年还清为例,市民累计可减少还款额近3万元,市民贷款成本进一步降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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